浙江余姚:6龄童状告父亲 法官巧妙化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4: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月19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叶锋)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年仅6岁的小孩走上法庭讨取公道。近日,浙江余姚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这名6岁小孩小朱是浙江余姚人。2000年5月22日,小朱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小朱随母亲共同生活。离婚后,狠心的朱某仍下了2岁的儿子,不再给付任何抚养费用。由于小朱母亲经济能力有限,无力独自抚养小朱,造成小朱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在多次
由于案情特殊,承办法官并未直接进行判决,而是耐心地对朱某进行说服教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亲情来感化朱某。法官还把儿子小朱叫到朱某面前,在儿子一声脆脆的“爸爸”当中,朱某流泪了。最后,朱某同意每年支付抚养费3000元,父子纠纷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冯晓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