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过”也不能超员载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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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4:59 中国宁波网 | ||||||||
通讯员邵军辉屠荣宜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客车超员被查处的必须卸客转驳。然而,有驾驶人因超员被驳客后,换个地方又把卸下的客人全部装了上去! 17日晚6时许,交警巡逻中发现一辆阜阳至龙港的皖KA0178号大客车尾灯不亮,于是将
交警一查,原来该车核载38人,实载67人,严重超员,下午2时许已被台州高速公路交警查处并接受强制卸客。然而,高某不知悔改,跟着驳客车,等交警离去后,马上又把客人装回到自己车上。孰不知这一行为已构成二次违法!宁海高速公路交警对该客车再次强制卸客,将多余的乘客驳送到宁海客运站后,由阜阳公司另派客车来接运。 高速公路交警称,超员客车安全隐患重重,对车辆损耗很大,遇情况往往会出现制动失效、乘客疏导不及时等险情,甚至造成群死群伤。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莫开超员车,莫坐超员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