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深受网络黄毒诱惑 将7岁幼女强奸后吊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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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6:18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2005年1月1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故意杀人案,将邻居7岁幼女奸淫后,又杀人灭口的被告人小宇(化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小宇生于1987年2月14日,家住渑池县笃忠乡,不满18岁的他辍学后开始迷恋上网,网络黄毒的诱惑使他不能自拔。2004年8月29日下午5时许,邻居7岁的小女孩小敏独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宇奸淫幼女,为防告发,又将被害人勒死,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做出上述判决。周擎松 王利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