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污罪被判12年 服刑期间揪出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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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9:1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原科技日报社天津记者站负责人鲁禹,因涉嫌挪用公款再一次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2004年3月,他曾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正在服刑期间,他又因涉嫌挪用公款于2004年8月被立案侦查。 据检方指控,1998年12月,鲁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公司在《科技日报》上发表宣传文章,在收取广告费27万元之后,他利用其担任科技日报社天津记者站负责人的
检察院认为,鲁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且其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故应数罪并罚。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