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公司两“蛀虫”“吃保安”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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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9:1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今日获悉,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收受、介绍贿赂,被诉至昌平法院。两人涉案金额共计13万余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房某在担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线材厂人力资源科副科长期间,利用其负责招聘保安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被告人曾任第一线材厂人力资源科员的李某,将为该厂提供保安员的业务,交与北京某保安咨询服务有
据介绍,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间,房某曾利用职务便利,向另一保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收受好处费2.8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房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为促成他人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行为,进行沟通、撮合、转交贿赂款,应当分别以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