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店销售被诉 唱片公司获赔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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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9:15 法制晚报 | ||||||||
“女子十二乐坊”遭遇盗版光盘 本报讯擅自销售“女子十二乐坊”盗版CD的北京凯嘉公司,近日被市一中院判令立即停止销售盗版光盘,并向广东杰盛唱片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原告广东杰盛唱片公司是“女子十二乐坊”表演《奇迹》、《自由》等曲目的录音制
2004年7月1日,该公司在北京凯嘉公司所属的音像店,发现该店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了“女子十二乐坊”的双CD唱片,歌曲包括《奇迹》、《自由》等“女子十二乐坊”演奏的主要作品。杰盛公司认为,北京凯嘉公司销售盗版的行为非法抢占了原本属于其独占的市场,并使该公司的大量正版唱片滞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