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1万元赎金就放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8:2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刘建) 将两个男孩劫走非法扣押60多个小时,并向其家人讨要1万元赎金。今天上午,贾某、魏某涉嫌绑架罪一案在市北法院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4年10月2日12时,被告人贾某、魏某预谋后,窜至威海路,采用抓胳膊、掐脖子的手段,将两名男孩劫持至城阳区一加油站附近的楼房。其后,他们先后两次用手机打电话给男孩的家人,声称:“给1万元赎金就放人。”其间,贾某殴打其中
市北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展开侦破,同年10月5日早晨,警方迅速出击将两个孩子成功解救,并将绑架孩子的贾某和魏某抓获。此时,两个孩子已被非法扣押长达60多个小时。 经调查,两名犯罪嫌疑人之前都曾有过前科,贾某于1996年9月因诈骗罪被判刑;魏某是一加油站的临时工,2002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法院庭审结束后休庭,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