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585000热线1月19日讯(记者杨丽炜)张店区柳泉路西三巷的几家经营业户,昨天去自来水公司交水费,收费单据上显示的水费按实际用水量折算后,每吨水的水费近40元!面对这样的“天价水费”,业户实在难以接受。今天9:00许,记者来到张店区柳泉路西三巷,沿街业户告诉记者,这里的7家业户共用一个水表,几个月的水费一直由其中一家发廊的负责人韩某收取,昨天韩某去淄博市自来水公司交水费时,被告知他们用水超过了“计划用水指标”,需加倍收取水费,并把需要缴纳的总费用打在了收费单上。另一家理发店的员工
告诉记者,2004年12月,他们店里只用了4吨水,却要交纳150多元的水费,这样一算,1吨水费竟接近40元,他们觉得实在难以接受。记者随后来到淄博市自来水公司,营业计划服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经营用水水费为3.59元/吨,加上水资费、附加费、污水费合计5.272元/吨,而且都有计划用水指标。西三巷业户的开发商当初与自来水公司协商的用水指标为每月90吨,上个月他们实际用水是141吨,比用水指标高出51吨,根据有关规定,超出计划用水指标50%以上,需按5倍加价计收水费和水资源费,这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核的。工作人员表示,计划用水的指标不能改变,业户应该查一下是哪一部分管道漏水,及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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