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判赔11万 公司不服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3: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佳 本报记者袁勇 实习生吴欢 年仅21岁的彭州人刘华勇在成都誉洋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洋公司)被冲床压断四根手指,围绕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刘华勇起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要求赔偿。仲
伤者:应受工伤待遇 据刘华勇介绍,他是誉洋公司职工。2002年10月29日下午,他在操作冲床时,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被压断。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确定刘华勇为工伤。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华勇为伤残6级。刘华勇认为,他在工作期间致残,理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及获得相应赔偿。由于和单位协商未果,他起诉至劳动仲裁委索赔11万余元。 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救助 对于刘华勇受伤一事,誉洋公司的解释是刘华勇是一个无业人员,并不是誉洋公司的职工。他是因为闲耍无事,在监管人员不在的情况下,自己偷偷打开还在调试的机床而导致其手指断离。事发后,誉洋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主动承担了他在医院里的医疗费用。刘华勇不是该公司员工,断指是他自己贪玩造成,公司不会对其提供工伤待遇。 劳动仲裁委:付给工伤待遇 去年12月7日,彭州市劳动仲裁委审理此案后作出以下判决:誉洋公司一次性赔付刘华勇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三项共计人民币116917.50元;双方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仲裁委裁定后,誉洋公司于去年12月28日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