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时被查出梅毒,无奈终止妊娠 必要时须恢复强制婚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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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4:03 杭州日报 | ||||||||
张某夫妇,是2004年初走上“红地毯”的。适逢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婚前医学检查由“必须”变成了“自愿”。小张夫妇觉得反正双方都“吃得下、睡得着,身体挺棒”,也就“乐得省心”,没去婚检。几个月后小张怀孕了,在孕期检查中,小张被查出患有梅毒。由于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致胎儿患病或发生异常的几率较高,小张不得不接受了医生的建议:终止妊娠。
“如果进行婚检,这一情况就可以得到避免”,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主任李凤莲医生对记者说,小张的梅毒处于早期,婚检发现后,经正规医院规范治疗后就不会再有传染性,可以结婚。婚后再定期到医院复查,等到化验名称为“RPR”的检查结果成阴性后,就可以怀孕了。 尊重生命尊重爱,你应当婚检!昨日,省、市妇联与有关专家向社会发出了这样的呼吁———必要时,甚至应当恢复强制婚检。 自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婚检率从2003年的95%下降到了2004年的1.57%!事实上,从早些年的情况来看,我省每年婚检的疾病检出率都在15%左右。而现在,婚检被大多数人漠视后,孕期检查发现的各类疾病大有增多之势。 为了更好地宣传婚检的必要性,1月23日上午,我省民政、卫生、司法、妇联等七个部门,将联合在武林广场举行“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杭州市13个区、县(市)也将在各地举行活动。 (通讯员雍玥记者丁雄英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