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证 80万房款预存公证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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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去年8月,成都某协会准备花96万元购买原属某房产公司位于新二村的一套近300平方米的房子,其代理律师建议,最好事先到公证处去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并将首付后的余款“预存”在公证处,待产权证、国土使用权证等证件到手后,再分别一笔笔将钱兑现。
该协会听了律师建议,在向房产公司首付十多万元后,余下的80万元房款全数“预存”到了武侯区公证处的账户上。昨日,记者从武侯区公证处获悉,买卖双方所做的购房款分段付给公证近日正式执行完毕,“预存”在公证处的80万元分文不少地划到了房产商账上。记者黄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