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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爆竹摊突检“卖鞭”无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5:47 半岛晨报

  晨报讯 (韩林记者张璐璐)1月19日,甘井子工商分局监督管理科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部门,对甘井子红旗镇12个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门市进行首轮突检,12个被检查单位都按规定办理了经营烟花爆竹商品手续,检查结果令人满意。

  执法人员介绍,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门市须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烟花爆竹购买证》后,才可以到规定的烟花爆竹供销单位进货,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烟
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指定销售单位”的红色条幅,方可正常经营。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被处五千至二万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检查工作将从现在开始持续到正月十五,大规模的治理工作将出现在春节前后。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到挂有“烟花爆竹指定销售单位”红色条幅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请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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