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小区20户居民心很烦 买了房却办不出土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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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7:16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21日讯 开发区凤台小区61号楼1、2单元的20多户居民没想到,为了办土地证,跑了20多趟仍然没有结果。 昨天,该楼2单元内1号居民李金燕向记者诉说了经过。2003年7月,她从京美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96.04平方米的新房。买房一周后,房产证办好。之后,她持公司盖章的申请表去开发区土地局办证,工作人员答复说,目前国家考虑到二手房有许多问题,暂时停办证
居民后来得知,他们买的房背景很复杂:该楼的土地最初是嘉宝房地产买下的,后来,嘉宝在土地没过户的情况下,将盖好的楼座卖给了华新公司,华新又将其中的部分房产转给了京美。开发区土地局明确告诉居民,要想办土地证,必须找嘉宝盖章。但居民找到嘉宝却被告知:“要盖章可以,但必须每平方米交纳30元。” 记者昨天与开发区土地局取得了联系。该局地籍科一工作人员说:按有关规定,二手房没有土地证,只有原产权单位盖章才能办出证来。而嘉宝公司销售部的林女士则表示:嘉宝当初将楼座卖给华新,华新至今尚欠100多万元转让费,华新已于2003年7月28日倒闭,欠款无处索要。为了方便居民办证,公司决定收部分钱。 但居民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我们按照市场价买的房子,嘉宝和华新之间有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凭什么要收我们的钱?(孙致霞)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