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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美人计”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8:16 半岛都市报

  1月20日上午,四方区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3案8名犯罪嫌疑人当场逮捕,对4案10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陈家、于京福、李亚芹(女)预谋抢劫。2004年6月13日凌晨4时许,李亚芹约男性网友谢某吃饭后,将谢某骗至大山村出租房内,陈家、于京福随后赶至,持刀威胁谢某交出800元现金及手机1部,赃款被挥霍。

  另查明,2004年6月18日凌晨,于京福将卖淫女王某骗至其租住处,陈家赶来与于京福共同威逼王某打电话给其男友往陈家的银行账户上存入了4000元。2004年8月11日凌晨,又以同样手段抢劫李某的男友和洗头房店主4000元。法院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陈家有期徒刑15年,不得假释,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于京福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不得假释,以抢劫罪判处李亚芹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2003年10月4日晚,被告人仇宏、张仁鹏、王双全来到杭州路9号12号楼附近,由王双全望风,仇宏、张仁鹏撬盗停放在此处的面包车。后来,3被告人均在销赃途中被公安抓获。经评估,该被盗车辆价值41000元。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仇宏有期徒刑5年、张仁鹏有期徒刑5年、王双全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张延龙于2004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期间,贩卖海洛因1.4克。被告张卫于2004年6月20日至7月3日期间,从张延龙处购得毒品海洛因共0.5克,后在桑梓路一旅馆卖给被告人王玲。

  2004年6月20日,张卫将承租的延安路一住房提供给被告人王玲从事卖淫活动,两人预谋利用嫖客嫖娼之机,盗窃嫖客的钱财后平分。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容留卖淫罪判处张卫有期徒刑5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延龙有期徒刑3年,以盗窃罪判处王玲有期徒刑2年。

  另外,被告刘玉涛在2004年6月到9月期间先后6次在小水清沟盗窃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除此之外,四方警方还依法逮捕了酒中下药抢劫网友的女子唐某、董某,非法拘禁强迫妇女卖淫的王某、逯某和王某,以及在立交桥下抢劫的陈某、李某和周某。 文/本报记者 刘建 图/本报记者 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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