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法院对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扶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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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8:1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湘潭县法院规定,对追究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及时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结、限期办结制度,从受理到判决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当事人的诉讼费进行减、缓、免。2004年,该院共受理弱势群体诉讼案件241件,减、缓、免交诉讼费61万余元,案件执结率达95%,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10多万元。张金波贺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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