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从二楼摔下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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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8:5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敏谂)村民大罗在帮人建造农村住房时,不幸从二楼摔下致死。其子向发包方、承建方等相关人员索赔,闵行区法院前天做出一审判决:承建方王某除已支付1.5万元外,再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4.0838万元;准予发包方许某除已支付1万元外,再行给付2千元。 浦江镇上的村民许某在取得建房许可后,与好友王某签订协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让
去年11月,死者儿子以发包人许某和承建人王某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致自己父亲死亡应承担连带责任为由,将两人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医疗费共计23.46万元。法院审理后确定王某应承担责任70%,遂做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