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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周围50米内禁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3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本市非禁放区内的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名单昨天“出炉”:992个销售点取得合法资格,60余家销售点因审查不合格申请未获批准。这是记者从市禁放办了解到的。

  据记者了解,按照规定,烟花爆竹零售销售场所5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用火;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销售场所100米范围内不能有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
险品生产、经营、储备设施,50米范围内不能有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场)、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销售场所现场临时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能超过50箱,每箱重量不能超过35公斤。

  市禁放办提醒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注意识别:合法销售点都悬挂了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销售网点的横幅。上岗人员都佩带了资质胸卡;合法烟花爆竹的包装箱上加贴了“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的封条和“燕龙”防伪标志,并附有较规范的燃放说明书。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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