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开庭二审"安全床"伤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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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2:0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1月21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间市看守所“安全床”致伤被监管人案(本报曾多次报道此案),原告周红杰的代理人———其父周章欢以影响本案公正判决为由,当庭要求主审法官左某回避。而在此以前,该法官曾经通过一律师“劝说”周章欢别再担任其儿子的诉讼代理人。 1月21日上午,河间市看守所“安全床”伤人案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
周章欢告诉记者,此前,左某曾经通过律师转告他,提出不让他担任周红杰的诉讼代理人,他认为左某的做法侵犯了自己和儿子周红杰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正常的办案手续。他为此找到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及省人大,随后,法官又通知他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