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状告幼儿园》后续:幼儿园赔偿3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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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2:0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因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打,张家口一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本报1月12日曾做报道)。1月19日,该家长与幼儿园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幼儿园赔偿家长各类损失共计3500元。 1月19日,小明(化名)的妈妈给记者打来电话,告诉了法庭调解结果。虽然幼儿园最终赔偿了他们3500元钱,但小明的妈妈却依旧轻松不起来,她对记者说,打这场官司,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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