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缩水200平方米该怪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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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8:26 扬子晚报 | ||||||||
国土局测量时的一次小小失误,让相邻两家单位两次“大打出手”,最终打起官司来。日前,南京江宁区法院审理了一桩奇特的排除妨碍案,“少”掉的200多平方米土地面积通过审理又“找”了回来。 2004年2月20日,南京苏脉高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王女士夫妇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将坐落于江宁开发区的一幢综合楼卖给王女士夫妇,合同约定房屋具体面积以房产部门测
卖房子的苏脉公司很是委屈,因为意向书明确土地的使用面积以国土局核发的使用权证为准,即便有“短缺”双方也是有言在先的,况且当时估算的2561平方米面积应当是基本准确的,不该有200多平方米的出入。经过一番调查,苏脉公司找到了面积缩水的原因,原来2003年公司因改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向江宁区国土局申请将其所有的两个地块分割成四个地块,实测时未算围墙外的绿化用地面积,即围墙退让用地红线的2米范围,当年核发的四个地块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与1999年核发的土地证面积相比有所减少。苏脉公司就此作出情况说明,江宁区国土资源局也确认“情况属实。在换证时因漏测围墙外约2米绿化用地,造成面积与原面积有所减少”。 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王女士,她说,问题已经由江宁区法院解决了。可记者从江宁区法院了解到,此案目前还没有作出判决。本报记者魏晓昕耿志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