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油14箱判刑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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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10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 【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一刑满释放人员恶习不改,勾结保安员进行盗窃,日前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年6个月,罚金2000元。 43岁的河北省昌黎县无业人员张某某, 1998年 3月因盗窃罪被判刑 2年, 2001年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历史上曾因盗窃犯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释放后5年之内再次犯罪故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两名保安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了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