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没“奖品”市民告商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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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1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市民杨先生参加某商场举办的“购皮装刮大奖”活动时,中了奖却买不到商场在奖券上标明价格的皮衣,于是杨先生将商场诉至法院。日前,经二审法院调解,商场一次性给付杨先生人民币500元。 2004年 2月 25日,某商场经公证处公证举办“购皮装刮大奖”活动,并向消费者送发了促销奖券,奖券上写明“每件皮装特价380元至1260元不等,活动有效期自 2004年 3月
2004年 3月 20日,杨先生到商场要求购买价格为 380元的皮衣,但商场已售完该皮衣,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004年5月27日,商场为杨先生提供了一件价值380元的女式皮衣。而杨先生坚持要求商场提供一件男式皮衣。双方最终协调未果,杨先生无奈诉至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