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和百江为退瓶较上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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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舆论监督84701110热线报道为了用上液化气,一居民交了90元作为钢瓶费用,可当她要退瓶索款时,却被告知不能退,钢瓶已经属于用户了,倘若一定要退,只能退还35元的回收费。 昨日河海大学的刘老师投诉称,两年前她申请了百江液化气,并缴了90元的钢瓶押金,开户点也给她开具了押金发票。刘老师家一直使用百江送来的旧式钢瓶液化气。数日前,
昨日刘老师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百江现有40万用户,前去开户的市民都需缴纳90元新钢瓶押金(现在是130元),可送至家中的钢瓶绝大部分不是新的,假如将百江送至市民家中的旧钢瓶价格打折计算,百江稳赚了1800万左右。再拦腰打折,承认百江钢瓶中有一半是新钢瓶,百江也稳赚了近千万。如果属于“回收”类,百江赚取的钞票简直无法计算了。对于这样的计算方法,不知百江是什么想法? 对于刘老师的投诉,昨日百江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百江每一位用户的钢瓶安全性能都符合国家标准,用户开户时,是否买他们的钢瓶,一切取决于用户,他们根本没有强求,而且开户时已告知钢瓶的价格是市场价。刘老师当初购买百江钢瓶时,工作人员肯定告知了一切,刘老师是自愿买的,否则百江不会给刘老师开具正规的买卖发票。另外,百江汉中点的工作人员也如此说,他们还称,如果刘老师的钢瓶属于租用的,公司不会给她开具正规发票,而是另一种租用专门票据,倘若是租用票据,百江会全额退还当初的租金90元。 作者:潘瑞锴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