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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早市食品和儿童食品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9:34 黑龙江日报

  “食品安全”永远是人们长说不厌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逐步趋于好转。但卫生监督部门还是时刻不敢放松,在他们的紧密监督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人露了原形,由此也暴露出食品行业中方方面面不容忽视的问题。近日,省卫生监督所对2004年的食品卫生问题做了归纳总结,希望引起广大市民的注意。

  中小学食堂卫生差

  去年,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对哈尔滨市部分中小学学生食堂进行了数次抽查,发现无卫生许可证、操作间不符合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比较突出,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案例回放

  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数十名大学生,2004年8月30日因食用学院食堂做的豆角中毒,被紧急输液。

  据该学院卫生所当日值班医生介绍:2004年8月30日15时左右,有4位学生陆续来到卫生所就诊,他们分别出现胃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据调查是中午食用了食堂做的未熟的豆角所致。

  2004年3月3日,省卫生监督所对哈市内部分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南岗区某小学食堂的从业人员拿不出健康证,食堂面积与近两千学生的就餐人数不相匹配,操作间的设置不符合规范。地处建设街的一所中学食堂存在着食堂面积过小、操作间的设置不符合规范等问题,而且没有卫生许可证,属非法经营。

  在检查中还发现,有许多既无卫生许可证也无健康证的黑加工点散落在学校周围,给学生的饮食卫生带来极大的隐患。在和兴头道街,一家名为“张记学生食堂”的小店没有卫生许可证、不分间操作,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着装不规范,还制作按有关规定学生配餐中不充许有的凉菜。更有甚者,在其隔壁一家连名字都没有的为学生配送盒饭的小店,不仅存在着上述问题,连上下水都没有,卫生状况根本没有保障。对上述两家黑加工点,省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取缔。专家警示

  省卫生监督所专家介绍,2004年,我省发生多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大部分发生在集体食堂。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学校对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严重缺乏责任心,并在实际工作中疏于管理:部分学校将食堂承包给外人经营后,“一包了之”,对食堂的卫生安全不闻不问。加上一些食堂从业人员有不良生活习惯给学生食品安全埋下严重隐患。按相关法规,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早市食品难放心

  案例回放

  2004年5月17日,省医院陆续收治了4名呈中毒症状的患者,包括3名妇女和1名幼儿。据接诊医生介绍,当时,4名患者的肢体末端、面部和口唇部位呈青紫色,其中3名妇女的症状略轻,一名不足两周岁的幼儿中毒较重,已处于半昏迷状态。根据以上症状,初步判定4人均为亚硝酸盐中毒。

  据中毒症状最轻的李女士讲,她是在吃了从香坊区木材西街早市购买的现场制作的粉皮后,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当时,卖粉皮的商贩为一男一女,男的40多岁,个子不高。其他中毒者的情况也基本相同,均食用了在早市上销售的粉皮。

  据防疫人员介绍,2004年5月17日当天,工作人员在两个中毒者家中分别找到了炒过的和拌过的粉皮。通过“亚硝酸盐定性实验”发现,剩余的粉皮中均含有亚硝酸盐成分。其中炒粉皮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为每公斤4238毫克,拌粉皮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为每公斤1780毫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亚硝酸盐仅可以在肉灌制品中使用,每公斤肉灌制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不得超过30毫克。一般成年人食用亚硝酸盐3克后就会导致死亡。专家警示

  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省卫生监督所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对群众关心的早市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去早市购买时,尽量不要买现场制作或已做好的直接入口食品,以防发生意外。

  儿童食品问题多

  案例回放

  6岁的童童特别喜欢吃虾条、薯片一类的小食品,而且每隔几天就嚷着让妈妈带他去肯德基。现在小童童已经成了一个35公斤的小胖子而且经常头晕,妈妈带他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小童童竟然患上了肥胖症,还有轻微的糖尿病。医生说,这是由于孩子吃了过量的膨化食品和脂肪含量过高的食品所致。

  哈市一家医院对近二千名紫癜病患儿跟踪调查和流行病学研究发现,患儿都爱吃膨化小食品。据哈市食品专家介绍,汉堡包、炸薯条、奶酪、膨化小食品等孩子喜欢吃的油腻“垃圾食品”,脂肪含量高、钠含量高,吃多了会增加体重,还会导致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去年5月1日,全省工商部门全面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违法行为。活动中,哈市工商部门共查扣不合格奶粉、乳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罐头、果冻制品、蜜饯、干果制品等八大类共计25.12吨;齐齐哈尔查获1800公斤劣质儿童食品,取缔66户无照经营者。专家警示

  哈市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警示中指出,不合格儿童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多数是用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二是卡片、玩具与食品混合包装,造成了食品的二次污染。三是不合格的膨化食品、腌制和油炸食品卫生指标中的大肠菌群、过氧化值指标超标。四是果冻、糖精、饮料、巧克力、方便面、罐头和泡泡糖等儿童不宜多吃,在这类小食品中大多加入了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五是不合格果脯蜜饯中甜蜜素超标,不合格烤鱼片、牛肉干等类食品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

  “变脸”海产品害人

  案例回放

  2004年3月24日,哈尔滨市民杨女士在一家水产市场买了几只海参。食用后,出现恶心、腹泻等症状。经检测得知,这些海参添加了定型剂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随后,市工商局根据线索在道里区查获一家“毒海参”加工厂。据这里的老板交代,他先买来低质价廉的方刺参,在水中加入食用碱和片状工业碱浸泡一夜后,原来的干参就催大了几倍;再放入硫酸亚用高温炉熬制;然后用双氧水、碱水浸泡3天,海参就会比原来的干参大十多倍。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劣质干海参泡制水发海参,其中的暴利非常惊人。以这家海参加工厂为例:这些低质的方刺参进价不足400元/公斤,每公斤干参能泡制出约15公斤的“超大海参”,按40元80元/公斤不等的价格销售出去,每公斤干参就能赚1200元钱。专家警示

  专家介绍说,食用这些“催肥海参”,对人体有害。尤其是工业用的甲醛、烧碱、双氧水等含有铅、砷等有毒有害物质,可以使人急、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消费者在购买水发海参时应注意一看、二摸、三闻。首先要查看海参的外观是否完整,表皮有无损坏的迹象;其次要用手轻摸海参,感觉水发海参的体内是否有异物及刺头是否容易脱落;最后要闻一下发泡用的水是否有火碱的刺激性味道。(生活报)

  作者:侯文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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