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路上遇车祸无辜伴娘被毁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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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4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伴娘王小姐在陪新娘去洞房的路上因车祸受重伤。日前,在长宁法院的协调下,她获得了18750元的赔偿。 王小姐刚20出头,好友结婚时请她帮忙做伴娘,她一口答应。新娘结婚那天,王小姐跟着忙了一天,好容易晚上酒席结束,只要陪同新人回家就可以结束伴娘使命了,不料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当时王小姐他们所乘坐的婚车在外环线上行驶,在靠近北翟路段时,因为
经过诊断,王小姐左耳软骨粉碎性骨折,脸面、头部及四肢均受不同程度损伤。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王小姐所乘坐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婚礼的婚车并非出自婚庆公司,驾驶婚车的驾驶员和王小姐一样,是新郎新娘叫来帮忙的朋友,双方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在事故发生后,新人主动承担起了王小姐的医治费用,前后共花费了12115.94元。王小姐经过医治,脸面、身体留下了大面积瘢痕,尚且需要接受整容手术。后王小姐诉至法院,要求驾驶员赔偿医疗、误工、护理、营养、后续治疗等费用31468.24元。 在长宁法院的协调下,驾驶员答应赔偿王小姐18750元。 金文斌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