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病死医院”有下文,医院赠送一犬给狗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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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5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在宠物医院住院治疗的爱犬不幸死了,双方协商无果后,主人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宠物医院告上法院。日前,在市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去年春节过后,年近半百的王先生看中了一条“吉娃娃”宠物狗,立刻视为珍宝似的买回家饲养。
去年7月27日,“吉娃娃”突然呕吐发烧,王先生不敢怠慢,立即将它送到南京一家宠物有限公司开办的宠物医院治疗。接下来的两天,王先生连续数次抱着爱犬到宠物医院门诊治疗,但“吉娃娃”的病情始终不见好转。 见“门诊”难以解决问题,王先生只好听从医生的劝告,忍痛将爱犬留在宠物医院“住院”治疗。但住院第三天,“吉娃娃”还是不治身亡。王先生忍着伤心将爱犬埋葬,并认定“都是宠物医院的误诊误治害死了自己的‘吉娃娃’”,遂向宠物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宠物医院答应按王先生的要求再买一条三四个月大的幼犬,但价格不超过1000元。王先生对此并不满意,并于2004年8月31日将宠物医院告上法院。 法院查明,宠物医院是宠物有限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其动物诊疗资格经南京市农林部门批准,领有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调解,终于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宠物有限公司及宠物医院于2005年2月28日前赠送王先生品种为“吉娃娃”、年龄在3-4个月、体质健康、无残疾的宠物犬一只。通讯员龚达民壹 实习生聂铭辰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