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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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2:2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杭州1月21日电(潘海平、朱艳莹)浙江21日召开会议宣布,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这标志着这个省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投资机制正式确立。
据浙江林业厅负责人介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一项主要用于因认定为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而造成公益林投资经营者收益损失的补助。去年12月,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启动,浙江有950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列入了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偿的范围。顺势应时,浙江也明确提出要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将切实解决广大林农的收益补偿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并在前几年试点探索的基础上,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补偿。 最近,浙江省正式公布了各市、县(市、区)的重点公益林面积,出台了《浙江省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度的省补助资金也已下拨各地。据浙江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为使每亩每年8元的补偿标准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浙江将把补偿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补偿基金专户直拨制度。一些界限明确、群众无异议的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将争取在春节前发放,而另外一些因补偿对象、面积一时难以确定的,将争取在第一季度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