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人民警察 体检标准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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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2:3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据省人事厅、卫生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人事厅、卫生厅联合转发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从今年春季开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省以上录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例如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仍按人事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来源: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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