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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长期霸占13岁少女 找医生为其安放节育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5:06 温州新闻网

  37岁的“摩的”司机史荣国为了长期霸占一名13岁的少女,竟然将她带到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计生服务站,要求医生给她安放节育器。糊涂的计生服务站站长、妇产科医师在没有核实女孩身份的情况下,给她安上了节育环,导致该女身心受到严重损害。

  未婚少女体内竟有节育器

  2004年9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古石堰村沟坎社的妇女在为女儿春燕洗衣服时,发现女儿的内裤有大量血迹,母亲立即把女儿叫到跟前作了详细询问。女儿红着脸说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天老是不停地流血。春燕的母亲和丈夫商量后,立即带着女儿去万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看医生。

  母女俩来到医院,一位姓王的医生检查后发现这个姑娘除了阴道内有严重的炎症和广泛的糜烂病灶外,还发现她的子宫内有一环形金属物,像是放了节育器。王医生立即找来透视科的李主任,两人在反复多次对可疑环形物进行透视后确认,在春燕子宫颈部位确实有一个节育器。

  李主任的透视报告把春燕的母亲惊出一身冷汗,她与李主任一起做春燕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说出是怎么一回事。春燕始终噙着泪水默默无语,半小时以后才抽泣着说出了一句话:“是———史荣国———欺负了我,是他———要我安上的……”

  李主任觉得此事非同小可,遂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医院保卫科。保卫干事立即拨通了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区分局的报警电话。10分钟后,民警赶到医院进行调查。当天下午2点30分左右,民警根据春燕提供的线索赶往万州区新田镇飞龙村,将涉嫌强奸幼女的史荣国抓获。经审讯,他很快供诉了自己先后18次骗奸春燕以及给她上节育器的经过。

  色狼欲长期占有无知少女

  春燕出生于1991年8月,从小喜欢唱歌、跳舞,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庭经济十分紧张。小学未毕业,懂事的春燕主动辍学在家帮父母干农活。前年春节期间,春燕进入一个叫“乐翻天”的乡村演出队演出。

  在演出队的长辈里,37岁的“摩的”司机史荣国在队里唱川戏,自从春燕来队里的第一天起,他就特别关注她。4月5日,春燕觉得自己的一个上翻动作始终做的不如意,下午散场后在练舞房里反复练习这个动作,不知不觉练到了傍晚。想到还有20多里的山路,春燕禁不住有一些心里发毛。正在这时,一直在室外观察的史荣国走了进来:“春燕,天就快黑了,还是我用摩托车送你吧?”天真的春燕求之不得答应了。

  一路上,史对春燕的表演赞不绝口,就是舞蹈服装太“掉格”了,并称要送她几套舞蹈服,春燕红着脸没有拒绝。当晚,史带春燕上餐馆享受了一顿美味。此后,每天傍晚,史就以叔叔的名义用摩托车送春燕回家,并在途中宴请她。

  一天晚上,史在送春燕回家的路上突然停住了车,说有东西送给她。当春燕看见史从摩托车的后箱里拿出3套舞蹈服装时惊喜若狂,她觉得史是最关心她的人。正在春燕感动得抑制不住眼泪时,史一把抱住了她,顺势将她按在了摩托车上……

  5月19日这天,春燕跟史说她害怕怀孕,史立即担心了起来。在随后几天的苦思冥想中,史觉得要长期占有春燕,就必须为她采取万无一失的节育措施。最终,他认为安放节育器是最安全、最实惠、最可行的措施。

  糊涂医生给她安上节育环

  一周后的一天中午,春燕在史的陪同下来到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计生服务站。当时站里仅有站长侯治福一人值班。侯治福是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卫生先进工作者”。自1985年起,担任高粱镇计生服务站站长,并连续19年被评为“先进医务工作人员”。

  对自己所做的这桩糊涂手术,侯治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春燕是史荣国带来要求我做安放节育器手术的,我当时也怀疑过春燕的年龄,但他们反复强调春燕在年初就已经年满18岁了,并称忘记带身份证了,我没办法核实。春燕看起来比较成熟,很像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在他们再三请求下,我就为春燕安放了节育器。”记者在高粱镇计生服务站的节育手术登记册上看见,今年5月25日12时20分,为春燕做手术时登记的年龄确系“18岁”。

  侯治福说:“手术后,我一共收了他们15元钱的费用,并不是有人传说的那样,我接受了史荣国的宴请和好处。现在想起来我当时是受了史荣国和春燕的共同欺骗。”

  记者从万州区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侯治福因为在为春燕的手术中出现严重失误,已经被万州区天城计生委撤销站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万州区卫生局处以终身禁做节育手术。

  对于记者“医生可否为未成年人安放节育器”的提问,侯治福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按规定必须是已婚育龄妇女,且生育过小孩。但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结婚的或者结了婚暂时不想要小孩的妇女,如果她们自愿,计生服务部门也可以帮助她们采取节育措施。侯治福也承认自己已经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给不法分子的不轨行为提供了方便,给当事人身心造成无法挽回的痛苦,理应受到处分。

  记者在万州区公安局了解到,直到案发,史已经先后18次与春燕发生性关系。根据万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组织的专家检查诊断,春燕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炎症和广泛的糜烂性疾病,身心健康受了极大摧残。专家认为,未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安放节育环,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手术后不适应症相比成人要高得多,很有可能导致终身不孕。

  2004年11月8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天下午法院宣判:史荣国因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人民网-江南时报特约记者西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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