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协议欠薪难逃“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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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1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崭新的饭店锣鼓喧天地开张了,辛苦的装修工人却还没有拿到工钱,没有用工合同的他们觉得求告无门。昨日,一名工人给本报打来电话,希望有办法让他们早早拿到工钱回家过年。有关部门表示,只要是经过查实确实存在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情况,不管有没有签订协议,民工应该要拿的工钱一分都不会少。 昨日,一家大型连锁饭店在洛社的分店开张了,2000多平方米的店堂看上去十分气派
没有签订协议的工程款就真的拿不回来了吗?为此记者找到了无锡市清欠办公室,一名姓徐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经过查实确实存在拖欠、克扣民工工程款的情况,再困难,有关部门也会经过调查后找到发包方要求他们支付欠款。但是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存在被拖欠工资又没有签订协议的民工,可以到当地的建设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清查,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会要求有关单位付清欠款。但是他也提醒民工注意,在接受用工时应该尽可能签订协议,保障自身的利益。(悠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