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舍内行窃打工仔受到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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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31 每日新报 | ||||||||
张北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邢泉】年仅20岁的外来打工仔多次藏匿在大学校舍的卫生间内,趁夜深人静之机潜入大学生寝室内行窃。昨天上午,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陕西省来津打工人员李某现年 20岁,去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某潜入天津市财经大学四号楼的卫生间内藏匿,待次日凌晨1时许,其溜进该楼223号宿舍,趁屋内人员熟睡之机,将学生高某价值 250元人民币的手机及 180元现金窃走据为己有。去年 8月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某采取同样办法,在天津财经大学四号楼的一间宿舍内窃得学生徐某手机一部。当月15日凌晨,被告人李某以同样方法,在天津财经大学四号楼一宿舍内窃得学生田某手机一部及现金100元。同年 9月 2日晚23时,被告人李某被天津财经大学保卫人员抓获。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