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 17岁少年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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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31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郭振春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振春】协助他人组织妇女进行卖淫的吉林省桦甸市17岁少年魏某,日前被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被告人魏某系西青区大寺某浴池打工人员。 2004年 8月4日至11日,魏某在该浴池按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协助他人组织多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 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