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背不愿付小费敲断店主四肋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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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09:3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唐某酒后本想去发廊敲背轻松一下,不料因小费问题发生争执,情急之中将发廊主砸伤。前天,他被奉贤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 去年8月31日晚,唐某在工地上与朋友喝酒。几瓶酒下肚,3人觉得头昏,就去发廊敲背放松一下。半小时后,朋友提出要回去,掏出100元付费。等了一会儿不见找零钱,唐便上前质问。谁知小姐回答说不找零,敲了这么长时间剩下的应该是给小姐的小费。于是,双方
万剑峰(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