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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割鱼刀刺穿同乡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0:22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22日讯(通讯员 丁文泉 龙启军)与同乡好友结伴到胶南市打工,最后却因小事反目,制造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今天,持刀伤人的张某被胶南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某和朱某原本是一对好朋友,两人均系河南省濮阳县人,2004年春天结伴来到胶南市一家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同在海产品加工车间工作。朱某因干活肯卖力气,很快当上了“
小组长”,成为张某的“顶头上司”。张某自认为比朱某有工作能力,对朱某整天朝他指手画脚很是反感,一股“妒嫉之火”在心中急剧燃烧,两人的关系日趋紧张。

  2005年1月6日凌晨2时许,张某在车间上夜班时,故意违反工作程序,向朱某挑衅,自然受到朱某的批评。随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朱某见自己的同乡竟然不听从他的领导,挥手打了张某一拳,并警告张某,要是不服气就到外面去“比试”一场。张某自知打不过朱某,索性“先下手为强”,抓起一把割鱼刀朝朱某的腹部狠捅了一刀,致其胃肠贯通伤、腹腔积血,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才保住了性命,其伤情经鉴定为重伤。胶南警方接警出击,将正准备潜逃的张某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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