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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老总带头打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0:22 半岛都市报

  只因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捆绑收费方式提出质疑,就遭到物业公司老总在内的多名男子殴打。昨天上午,在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张先生含泪向记者讲述了他和妻子的遭遇。张先生被打得眼部充血

  躺在病床上的张先生面部有多处伤口,双眼四周可以看出明显的淤血,额头上有好几处挫伤。其妻子常女士的手部以及头部也有多处红肿和挫伤。42岁的张先生介绍,他住在开
发区江山路的汇峰嘉园。1月19日,张先生看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嘉士德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在1月21日下午之前交纳2004年12月以前的电费,否则将采取断电措施。次日上午9时许,他和妻子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准备交纳电费,但收费人员却告诉他,必须先交纳2005年上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够交电费。

  张先生和妻子当即对这种收费方式提出质疑,后来双方吵了起来。就在这时,一名略胖的中年男子走进办公室喊着“你们给我滚出去”,边将常女士和张先生往门外推。紧接着包括这名中年男子在内的3名男子一拥而上,对张先生夫妇一顿拳脚。张先生当场倒地,头部、面部、腹部和背部被踢伤。常女士在保护丈夫的过程中,头部和手部也多处挫伤。他们18岁的女儿闻讯报警后赶来营救时也遭到这3名男子的殴打。该小区附近一家商店的赵先生目击了整个过程。他回忆,当时殴打持续了半个多小时,直到警方赶到时才停止。

  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开发区江山路汇峰嘉园6号楼A座1501室的青岛嘉士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这家公司门口还挂着青岛宝丰经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牌子。嘉士德物业公司经理、宝丰公司副总经理唐某称,打人者是宝丰公司总经理刘某,与嘉士德物业公司无关。唐某认为,这个事件是个正常的打架事件,只不过张先生是弱者受了伤而已。

  记者看到,唐某向记者出示的营业执照显示,青岛嘉士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正是刘某。记者要求采访物业公司老总刘某,唐某却称,刘某正在市区出庭一起经济纠纷案,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唐某让其转告刘某,但截至发稿时刘某都没有与记者联系。

  唐某称,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起来,并非公司单方面主张,而是应大部分业主的要求。他说,很多业主常年不在家,都希望一次性交纳2005年上半年的物业费和电费,因此,公司才要求业主在交纳电费时把物业费也交上。张先生出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单显示,他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期限是从2004年7月 20日至 2005年1月19日。对此,张先生称,他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主要是因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太差。他介绍,去年12月份,他给儿子买的一辆价值500多元的自行车在楼道里不翼而飞,他妻子常女士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讨说法也始终没有结果;入住数月之后,他才拿到所在单元的对讲门钥匙;楼道里经常垃圾遍地无人清理等等。

  汇峰嘉园的另一业主李先生介绍,由于开发商尚未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移交手续,这家处于前期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很多地方都难以令人满意。他说,当初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中,曾承诺了维护小区清洁卫生、安全护卫等多项服务。可现在小区内外常常到处都是垃圾,停车棚等配套设施至今也未兑现。他告诉记者,他想联系一些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管理公司,但由于入住率尚未达到指定户数等原因业主委员会至今不能成立。

  对于此事件,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如果法医鉴定显示张先生的伤情比较严重,那么打人者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要承担刑事责任。当天下午,记者从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获悉,他们已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郑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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