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发费”藏进图案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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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0:2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22日讯(通讯员唐田 记者 任金梅) 今天,崂山区的王女士因不满一美发店烫发后加收40元剪发费来到崂山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昨晚,王女士来到大麦岛附近一美发店烫发,王女士选了一款480元的烫发水,待交费时,美发店称需要加收40元的剪发费,王女士质问为什么烫发前不交代清楚,店方辩称给王女士出示的价目表已明示过了。在服务员的指点下,王女士才发现价目表的下方有一行提示
工商人员认为,美发店有故意不明示消费者的行为,经调解,该店退回了王女士的40元剪发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