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银行四学生盗窃5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8:0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哈尔滨某高校物理系学生宋成林利用网络银行盗窃他人钱款案。 哈尔滨检察院起诉称:宋成林于2003年在工商银行和兴支行办理了网络银行业务,抄录了158名网上注册的客户的卡号和密码,在网上成功试办了转账业务。宋成林用自已的照片办理了一张假名为刘锋的身份证,先后在工商银行的6家网点办理了6张灵通卡。2004年初,
检察院认为,宋成林利用网络盗窃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黑龙江日报) 作者:卢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