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房产交易骗取银行贷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9:00 东方网-劳动报 | ||||||||
伪造房产证明,虚构房产交易,合伙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原上海长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怡和上海奇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挹奇因犯贷款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4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和4万元。日前,上海市二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审判决。 丁怡于2003年1月起经营长恒房地产经纪公司。同年7月,原奇贤公司法人代表胡挹奇为了给儿子筹集留学资金,经人介绍向丁怡提出将他暂住的本市中山南二路的一套公房向银
梁宗(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