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作案20起 盗窃电力设备18万元 “偷芯大盗”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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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0:0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桓台1月23日讯 (记者 路萌通讯员周灏)得知变压器铜芯价格不菲,一个盗窃团伙便利用撬窗、砸门、挖地洞等招数,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作案20次,盗窃近18万元的电力设备。1月20日,桓台县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一审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王某、蒲某、郭某及司某也被判刑。
曾某是重庆开县人,曾暂住在淄川区龙泉煤矿。一次偶然的机会,曾某得知变压器上有很多部件是用铜做的,尤其是铜芯可以卖很多钱,他便认为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他发现农村变压器房防盗设施不是很完备,变压器很容易偷。2002年12月,曾某伙同王某、袁某(2人均另案处理)跑到张店区中埠镇,撬开变压器房房门,将正在使用中的2台变压器的6个铜芯偷了出来,总价值13200元。 这次得手后,曾某开始疯狂盗窃农村变压器铜芯及其他电力设备。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到2004年5月间,曾某伙同他人作案20次,价值近18万元,几乎偷遍了整个淄博市近郊。2004年6月16日,曾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