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乘客”狂骗12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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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1:0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23日讯(记者栾磊 通讯员 张鸣) 搭乘出租车与的哥混熟,借来手机拿着就跑。近日,作案12起的于某因犯诈骗罪,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9月15日8时许,一男子从城阳搭乘的哥老秦的车去邢台路。一路上,两人聊得非常起劲,到邢台路56号时,该男子借老秦的手机用。谁知,他拿过手机开门就跑,被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
同年8月13日起,李沧警方频频接到的哥报案,称手机被一男子连骗带抢地拿走了。警方发现诈骗手段如出一辙,而且受害人都是被骗到邢台路56号或是永平路35号。警方进行布控,果然将“乘客”于某逮个正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