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酒案今日开审 62名原告共索赔3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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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15: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胡军报道:震惊全国的广州“毒酒”案于上月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遇害者及亲属共62人,分别将程才明、易新灵等15名被告推上被告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恤金共计300万元。今天上午,广州中院对“毒酒”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4年1月,被告人程才明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为了非法牟
2004年3月到5月,在白云区非法私设地下酿酒作坊酿制散装白酒的易祖启等4名被告人为了降低酿酒成本,要求易新灵及其他人向其提供食用酒精酿制白酒。程才明每次都撕下工业酒精包装上的标签,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售给易新灵。易新灵提货后,未经任何检测和索要检验合格证就将所购的酒精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 2004年5月2日和5月9日,被告人程才明先后从一家名叫“卡莲达”的公司购买了15桶工业酒精(每桶165公斤),并将其中10桶售给易新灵,易新灵又将其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后经鉴定,这15桶工业酒精实为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而成的甲醇酒精混合液,既不是工业酒精,也不是食用酒精,危害特别巨大。其中送检的一桶酒精里面甲醇含量竟然高达80.4%,远远超出国家相应标准。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将部分“白酒”出售后,先后造成14人甲醇中毒身亡,39人受伤,一时震惊全国。 今天上午,62名原告没有全部到庭,原告席上坐了十几人,其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死伤者的未成年子女。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说,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恤金不仅符合情理,也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而被告方的律师作了当庭答辩,整个庭审的法庭事实调查及法庭辩论在当天上午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