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青年雇保姆照顾“骗租”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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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05 新京报 | ||||||||
被指控骗租汽车12辆,涉及案款百余万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6名年轻人利用骗租汽车的钱过起了逍遥日子,甚至请了保姆。昨日,西城法院审理了此案。检察院认为,6青年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21岁的石某被指控为主犯,据他说,用户口簿租车再转手卖,这一“赚钱方法”是他在玩百家乐时从朋友那里得知的。 第一次他从租赁公司租来了一辆白色捷达,随后轻松地到天津抵押给他人骗来了3万元抵押款。尝到甜头后,他叫上几个朋友,干起了“专业”骗租。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间,石某等6人在6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捷达、桑塔纳、爱丽舍等轿车12辆,价值130余万元,所有车辆都以抵押的方式销赃到天津蓟县。 6人在法庭上称,他们在房山良乡一起租房居住,几人一起用骗来的钱吃饭、唱歌、玩游戏,还专门雇了一个保姆照顾他们的日常起居。钱花光了,就翻报纸,搜集出租汽车的信息,然后分头再去行骗。 法院介绍,案发后,两家汽车公司以19万的价格赎回了4辆汽车,6人中两名被告人的家属也为了减轻其罪行赎回了3辆汽车,但仍有49万余元的损失无法挽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010-6319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