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四次出庭“民告官” 法官呼吁“一把手”出庭应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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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2:1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这起行政案件开过4次庭,局长刘雄辉每次都是亲自出庭答辩,这是我审了18年行政案件经历的第一次。”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全有在向博野县技术监督局长刘雄辉送达终审判决书时,对他这种行为表示赞扬。 据了解,2003年7月,博野县技术监督局在查处山西省阳泉市一辆货车向博野县迁庄村某五金门市部运送不合格铁粉案件时,被山西方面以越权执法,不符合法定程序为由提起行
元月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做出终审判决:博野县技术监督局胜诉。据保定市和博野县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他们好多年未见到执法单位甚至最基层执法单位的法人代表出庭答辩。他们呼吁,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像博野县技术监督局“一把手”出庭的情况应该大力推行,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