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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法庭上坦白实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5:28 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上午庭审开始后,法庭内秩序井然。在公诉人席上,坐着碑林检察院的5位检察官,辩护人席上则挤了11名辩护人。

  自上午8时40分起,苗伟、孙保京、张海军等19名被告人被一一带入法庭。法庭讯问采取的是分别讯问的办法,每一名被告人到庭,公诉人、辩护人及法官都进行了短暂的问话,随后被带走。整个问完后,被告人才全部到庭参加庭审。

  苗伟 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一刀

  被告人苗伟,19岁,小学文化,西安市新城区人。他在殴打保安时,用刀砍到一保安肩膀。

  公诉人:当时你到王子饭店干啥去了?

  苗伟: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接了个电话说让赶紧去王子饭店,我就去了,过去后看到在围打保安,一看是自己人(在打),上去就捅了一刀。

  李鹏 谁打的电话记不清了

  被告人李鹏,32岁,泾阳人,无业。

  公诉人:张海军跟你在电话里说啥了?

  李鹏:啥也没说,就说喝多了,让我过去一下。

  公诉人:那你是怎么办的?

  李鹏:我从小寨往过赶,考虑到路远,就给曾小刚打电话,让他去看一下。

  公诉人:在医院谁跟你说了些什么?

  李鹏:张海军没说啥,只是说吃饭被人打了———不过有打的意思。

  公诉人:打保安的意思是怎么表示出来的?

  李鹏:说保安太坏了,打他!

  公诉人:当时巩雷说没说去打人?

  李鹏:两次打电话,是张说的还是巩说的记不清了,张海军只说让过去。

  曾小刚 为自身安全带人去饭店

  被告人曾小刚,26岁,三原人,无业。

  公诉人:你怎么到王子饭店的?

  曾小刚:张海军说,巩雷和他女朋友在王子饭店跟保安发生冲突,让去一下。我和朋友当时正在酒吧,我就带几个人去了。

  公诉人:你还通知别人没有?

  曾小刚:通知了,让都过去一下。

  公诉人:为什么?

  曾小刚:我为了保护我的人身安全,我害怕对方喝多了,情绪容易激动。

  公诉人:到王子饭店后你做了什么?

  曾小刚:第一次打,我没参与。第二次进大厅,我走到电梯间,一个保安用塑胶棍打了我的头两下,我夺了一个人的刀,就砍了这个保安的右前臂。

  公诉人:出事后你去哪了?

  曾小刚:躲到深圳了。后来我们一起的4个人被公安从被窝里抓了。

  王东林 手拿杀猪刀砍人

  被告人王东林,又名东东,24岁,陕西延川人,初中文化。

  公诉人:你的刀是哪来的?

  王东林:我吃饭带的。

  王东林:我到饭店后,见两个男的在地上躺着,我抬了送到医院。第二次进到饭店大厅,我用杀猪刀砍了一个保安,一刀在腿上,一刀在背上。后来听张兴说赶快跑,我就跑了。

  倪文龙 把保安头往地上摔

  被告人倪文龙,23岁,西安市雁塔区人。初中文化。

  公诉人:你到饭店后打了没有?

  倪文龙:我只打了一个保安。别人用脚踢,用刀砍,有谁我不知道。

  公诉人:你有没有把已被打倒的保安头往地上摔?

  倪文龙(半晌):摔了。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北坪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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