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烈士后代优先选房 70老人住低楼层遭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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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7:2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实习生宋海霞记者王缉宁)春节前喜获分房,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由于单位的原因,获得分房的七旬烈士后代,不但高兴不起来,反而感到心寒。因为在新房分配是否给予优先的问题上,单位把烈士后代狠狠地给“涮”了一把——先是推诿,尔后同意,最后是拒绝。 从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休的七旬职工张德珍,是烈士张云锦的
今年1月21日,根据三建张榜打出的分数,张德珍获91分高分,与一个梁姓职工和另一个曹姓职工的分数相同。1月21日中午,三建公司领导当面向张的丈夫表示同意优先考虑张选房的要求,张闻讯非常高兴,以为事情总算得以解决。两个老人万没想到,次日正式分房的关键时节,单位还是食言了——拒绝张德珍夫妇的优先要求。事后,张告诉记者,她自己吃点亏没什么,但看到单位领导如此对待烈士后人,心里感到的是一阵阵的心寒。 1月24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三建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经理梁丰,他承认张德珍反映的情况属实。梁表示,集资建房是职工出钱建房,不涉及照顾谁的问题。因为公司“有自己的游戏规则”。至于为何先是同意给予照顾后又变卦,梁经理是这样解释的:1月21日,公司在与梁某的小孩和曹某协商时,两家当时都同意让张德珍老人优先选房,但在当晚连夜从外地赶回来的梁某不同意,单位只得推翻原先的的承诺,临时改为抽签决定。 烈士后代该不该享受优抚政策?记者为此采访柳州市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尽管目前有关方面还没有专门文件规定一定要给予烈士后代怎样优待。但革命烈士为国捐躯,作为他们的遗属,理应得到社会的关怀,各单位也应该尽量解决他们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民政部门建议三建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张德珍老人给予优先照顾,是党和人民关怀及尊重烈士后代的一种体现。 作者:宋海霞 王缉宁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