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肇事 妻子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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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8:0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为了拒交10元钱的高速路口费,一辆红色桑塔纳将一收费员撞飞十余米后,又撞向了另一名收费员……法庭上,面对案发现场录像,肇事司机马德利竟狡辩:“我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交通肇事!” 昨日,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去年3月23日凌晨3时,马德利和朋友酒后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行驶到苏家屯王秀高速收费口时,因拒交“过路费”,马德利将两名收费人员分别撞成一重伤一轻伤。 去年11月30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德利故意杀人一案。但他始终辩称是交通肇事,当时车速只有“每小时10公里左右”。而当时在场的马德利朋友却证言,“我想拦住他,但没拦住,他把一个人撞了10米远3米高”。 昨日,肇事司机马德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受重伤的收费员刘某14万余元。 另外,此案的主审法官高岩介绍,马德利的妻子由于不能筹到被害者的医疗费而自杀了,死时只有20岁。被害人刘某头部受重伤失去了记忆,生活无法自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