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案在病房里敲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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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8:4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为让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精神得到安慰并尽快拿到赡养费,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们赶往老人住院的病房,敲响了审案的法槌,依法判决罗某每月付给其父亲100元赡养费。 本案原告杜影年已七十一岁,丈夫早年去世,育有一子二女。1983年,杜与儿子罗某因家庭房产归属打了一次官司,经法院判决,双方争议房产归母亲杜影所有,从此母子关系
一审法院根据原、被告的经济收入,家庭负担和生活状况等情况,考虑到被告罗某现为下岗职工,家庭负担较重,经济状况一般,原告杜影虽系退休职工,但每月有368元退休工资的事实,最后判决由其儿子罗某每月付其母亲赡养费100元至杜影去世时止。但驳回了杜影让儿子资助其旅游和购手机费用的请求。杜影对一审法院驳回其第二项请求的判决不服,上诉其阜阳中院。 并变更请求让儿子罗某承担其医疗费、三分之一的保姆护理费以及在其三个子女家轮流居住生活。案件在二审期间,杜影因肺炎住进了医院。 阜阳中院民庭主审此案的法官经了解,本案的症结并不在于赡养费的多少,而是杜影不满意儿子对自己的态度,想通过告儿子让罗某难堪。为让上诉人杜影尽快摆脱纠纷案件的精神负担,能够安心养病,法官决定尽早开庭。但开庭日期确定后,杜影以住院理由申请延期。法庭批准延期的时间将要届满前,杜影再次申请延期。面对此情况,法官们没有急躁,而是深入到医院病房与杜影面对面深谈,细致地做说服开导工作。做通杜影思想工作后,法官又与被上诉人其儿子罗某联系沟通,在双方均同意在病房开庭的前提下,经过医院的协助,法官们在病房敲响了这一赡养纠纷上诉案件的庭审法槌。最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由其儿子罗某每月负担100元赡养费的判决。 (刘文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