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据竟可拿走衣服,洗衣店老板赔偿顾客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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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9:1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昨天中午1点左右,市民彭女士带着票据来到三牌楼大街一家洗衣店拿取她17日送洗的衣服,可当她拿出发票时对方却告知衣服在前天已经被人拿走了。气愤的彭女士立刻和店方发生了争执,在商量无果的情况下报了警。 记者赶到现场时,民警正对双方进行调解。洗衣店的老板杨某告诉记者,这一定是彭女士设的局,因为彭女士在1月17日将一件价值200元的上衣拿到店里来洗,到19日就有1名男
“那你凭什么就认定这是彭女士设的圈套呢?”对于记者的反问,杨某表示,如果那名男子不是熟人,就不会知道彭女士的全名,也不会知道彭女士送洗的衣物是什么款式。 而彭女士对杨某的说法进行了反驳,彭女士表示,来拿送洗的衣服应该凭票据,这是一个规定,可杨某竟然在对方没有出示任何凭证的情况下就将衣服给了对方,按照道理和行业规定也应该对此事负责,进行赔偿。 周围的群众听后也对老板的说法进行了批评,在民警的调解下,杨某终于同意赔偿彭女士200元的损失。金陵晚报记者朱雷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