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任命干部要过法律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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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9:1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玄武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昨天对提请人大任命的区政府、区法院部分干部和区划调整后设立的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共19人,集中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提请任命人员不同的工作岗位,考试的内容除设公共部分法律法规外,还设置了
人大和政府提请任命人员增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法院提请任命人员增加:法院组织法、法官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讯员 汪顺培 李宇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