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跟踪抢劫摩的乘客少年团伙半年犯案12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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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月24日讯(记者林莹)一群未成年人在深夜驾驶摩托车,游窜在海口僻暗的街道。他们偷偷跟踪摩的,并用利刀随意砍向乘坐摩的的市民以抢劫财物,短短半年7人犯下12宗案。近日,海口市检察院对这起7人团伙抢劫案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案发时,首犯周昌(化名)年仅17岁,仅小学文化,因无业而游荡于市井。2003年12月17日凌晨3时,周昌和同龄的林定(化名)又开始密谋作案,这一次,他们
两周后,周昌又开始行动。他纠集林定和吕起(化名,16岁)等人。几人分骑2辆摩托车到海口市人民医院附近,跟踪摩的到海甸五西路加油站将人截住。此行他们抢得500元和一部小灵通。此后几乎每隔10天,他们就会驾驶摩托车出去作案一次。守候地点多在海甸岛四东路、和平大道银谷苑、海府路林业局、长堤路、白龙南路和和平南路等地。抢劫的赃物多为手机和现金。其中两次,周昌等人将坐车的人砍伤。2004年3月7日,周昌拦住女青年田某,挥刀砍伤了田某头部和手实施抢劫。第二天,在四二四医院门口附近,占某和杨某又被周昌等人砍伤。 到2004年7月16日凌晨5点为止,这个以周昌为首的7人抢劫团伙,已在海口不同街道制造了12起抢劫案件。抢劫所得财物大部分已被销赃挥霍。直至2004年8月13日,7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紧密布网下全部被捕,其中5人年龄尚不足18岁,最小的年仅16岁。 公诉机关认为,周昌等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或以暴力相威胁,多次劫取他人财物,被劫财物数万余元,应以抢劫罪追究责任。法院预计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林莹 (来源:南国都市报) | ||||||||